
平安鼎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5 年 5 月 21 日
送出日期:2025 年 5 月 30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平安鼎泰混合 基金代码 167001
基金管理人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 2016 年 10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7 月 21 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易所 月 18 日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基金经理 薛冀颖 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1 年 6 月 30 日
场内简称:鼎泰 LOF
其他
场内代码:167001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积极发掘可能对上市公司当前或未来价值产生
投资目标 重大影响的各类事件,通过筛选、鉴别事件信息扩散对资产价格的影响模式,选择最具
有竞争优势的标的,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
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衍生工具(权证、股指期货、
国债期货等)、债券资产(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
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
小企业私募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等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
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
款)、现金资产等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投资范围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封闭期内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0%-100%;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占非现金基
金资产的比例为 0%-100%;公开发行股票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20%;债券
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0%-100%;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股票资产占基
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0%-95%;投资于权证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在封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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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
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限制
并遵守相关期货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并更名为平安鼎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
,在积极把握宏观经济周期、证券市场变化以及证券市场参与各方行为逻辑的
主要投资策略
基础上,深入挖掘可能对行业或公司的当前或未来价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将事件性
因素作为投资的主线,形成以事件驱动为核心的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5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50%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
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注: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十部分“基金的投资”
。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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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数据截止日期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M<3,000,000 1.5% -
申购费 3,000,000≤M<5,000,000 1% -
(前收费) 5,000,000≤M<10,000,000 0.6% -
M≥10,000,000 1,000 元/笔 -
N<7 天 1.5% 场外份额
赎回费 365 天≤N<730 天 0.25% 场外份额
N≥730 天 0% 场外份额
N<7 天 1.50% 场内份额
N≥7 天 0.50% 场内份额
注:本基金的场内申购费率由场内代销机构参照场外申购费率执行。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1.2%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2% 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 37,000.00 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元 规定披露报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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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 按照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1、相关费用金额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三) 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间 1.47%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
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中小
企业私募债的投资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科创板的投资风险、其他风险以及本基金法律文件风
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
决的,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市。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平安基金官方网站
网址:fund.pingan.com 客服电话:400-800-4800(免长途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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